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进一步盘活体育场地设施存量,更好解决人民群众健身“去哪儿”问题,现就机关企事业单位(不含学校,下同)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打造互利共赢的开放机制,积极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共享,提升体育场地设施利用率,有效缓解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与体育场地设施供给不足之间的矛盾,形成“单位支持、员工受益、社会满意”的良好局面,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基本原则。
一一坚持政府主导,多方参与。
以政府为主导,以机关企事业单位为主体,加强部门协作,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加快推动全省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
一一坚持因地制宜,有序推进。
以属地管理为原则,根据机关企事业单位实际情况,分类施策、稳步推进,分批分阶段推动实施,形成健康有序的开放格局。
一一坚持服务社会,体现公益。
以“能开尽开、应开尽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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