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马克思主义哲学视野下认识选择中的价值【摘要】在马克思主义哲学视野中,认识是主体在实践的基础上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
认识世界的目的在于改造世界。
在改造世界的同时主体能获得一定的自由。
但是,认识本身并不是自由,它只是通向自由的一个途径。
那么,认识论意义上的自由表现为两个方面:
一个是认识活动中的认识选择,一个是实践活动中的认识选择。
文章着重谈谈人们在认识选择中体现的价值,提出了在我们的认识选择中存在两种价值关系即事实关系和价值关系,以及两者的关系。
一、认识与认识选择认识本身是一种具有主观性的东西,它的产生与发展是既离不开主体也离不开客体的。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主体是认识的主体,也是实践的主体。
认识主体必须是肉体的人,即某种实体,而且,主体必须具有社会属性。
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
另外,主体还必须具有自觉能动性,人类的一切活动都是有意识有目的、能动性的活动。
马克思曾说:最蹩脚的建筑师从一开始就比灵巧的蜜蜂高明的地方,是他在用蜂蜡建筑蜂房以前,已经在自己的头脑中把它建成了。
所以说,只有有目的的能动的从事实践和认识活动的社会的历史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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