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完善高校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路径高质量发展离不开高水平法治,高水平法治则需依托高水准的法学教育与人才培养。
今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提出完善涉外法学相关学科专业设置。
要做好这项工作,必须深刻领会并正确把握党中央统筹国际和国内两个大局、统筹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的战略布局。
涉外法治人才应是具备国家利益意识、法律专业素养、语言文化底蕴三方面素质的复合型人才。
新形势下,捍卫国家主权、保护我国企业和公民的合法权益、推动全球治理变革等现实需要,对涉外法治人才提出了更高要求。
然而,笔者考察发现,目前国内各高校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仍存在诸多问题。
教学培养体系有待优化。
一是培养体系尚未与国家战略充分对接。
无论是共建“一带一路”,还是参与国际组织和国际治理规则制定,都需依托于完备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设置。
目前,包括国际法、国别法、比较法在内的涉外法治教学体系在系统性、内容丰富性等方面存在不足,涉外法律学科的重要性还未得到充分重视。
二是国际资源的持续引入存在不确定性。
优质境外师资和生源争取比较困难,国际交流项目中交换生来往失衡现象较普遍。
能力训练的实践性不足。
一是法律实践知识传授不够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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