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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堡文化与文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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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屯堡文化与文化建设贵州屯堡文化,历经明清两朝兴废、建省六百多年以来的历史积淀,具有维护国家统一、边地国家治理、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意义和价值,其中蕴含的治理文化、军旅文化、军屯文化、农耕文化、移民文化、汉民族亚族群文化等方面内涵,在文化建设的理论与实践不无启示。

  治理文化。

  明洪武十五年(1382)设贵州都司,永乐十一年(1413)设立贵州布政司,贵州成为全国第十三个省级行政区。

  彼时贵州地域内二十四个卫所的设置,堪称贵州历史上规模最大的城镇化建设,也是经济、社会、文化、教育等区域发展的整体推进。

  存续近三百年的明代贵州卫所,作为边地“军管型”政区的实践,经历了明清两朝的变迁。

  贵州在明代建省以来,实际上经历了三套治理系统的实践:即布政司-府-州-县,都司-卫-所-百户,宣慰司-宣抚司-安抚司-长官司。

  经过“改卫归流”“改土归流”,完成了卫所、土司的世袭到府州县流宫治理模式,成为国家治理的贵州实践。

  屯堡文化中蕴含中明清以来贵州治理的丰富经验,形成了贵州的治理文化。

  军旅文化。

  屯堡文化为明代卫所军制下产物,其本质为军旅文化。

  从明洪武十五年(1382)“贵州都指挥使司”成立,至永乐十一年(1413)成立“贵州布政使司”,贵州进入大明“两京十三省”系列。

  在今贵州地域内设置数量可观的24个卫所,其中“上六卫”一威清卫、平坝卫、普定卫、安庄卫、安南卫、普安卫:“中二卫”一贵州卫、贵州前卫:“下六卫”一龙里卫、新添卫、平越卫、都匀卫、兴隆卫、清平卫:“西四卫”一赤水卫、永宁卫、毕节卫、乌撒卫:“边六卫”一偏桥卫、五开卫、平溪卫、镇远卫、铜鼓卫、凯里卫。

  明代近三百年的历史进程中,贵州地域的二十四个卫所,作为大明王朝的军伍系统,建置兴废、治理变迁,军官选拔、考评、升迁、袭任,军事训练、征战参与,为其常态。

  卫所军人,平时农耕、战时为军,军旅生活不可或缺,长期的操练、征战、升迁,形成屯堡社区的特有的内生组织资源。

  屯堡社区集体活动参与性强、注重集体荣誉,个体注重忠义仁勇、担当作为的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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