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会暨小流域综合治理专题研讨会上的发言同志们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是以流域综合治理为基础推进“四化”同步发展的基础性工程,是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的重要抓手。
湖北部署实施流域综合治理,强调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敬畏历史、敬畏文化、敬畏生态,进一步增强推进流域综合治理的责任感、紧迫感,切实提升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能力。
一、“生态美+百姓富”是小流域综合治理的重要目标小流域是指处于流域末端的、集水面积在50平方公里以下的相对独立的自然汇水区域。
它不仅是大江大湖流域的基本单元,也是国土空间构成的基本单位。
小流域出了问题,日积月累,迟早会影响全流域的整体健康。
同时,小流域常常是经济相对落后的乡村分布区域。
小流域综合治理的重要目标,就是要实现流域内“生态美+百姓富”。
“生态美"是流域生命共同体的整体体现,涉及“山、水、林、田、湖、草、村”各个方面,“百姓富“需要同美丽乡村建设和乡村振兴有机融合。
流域是由自然地理环境和人类社会活动两个子系统相互作用构成的人地耦合系统。
小流域综合治理的本质是通过一系列的工程措施、生物措施等恢复和提升受损生态系统的结构、过程、功能及服务,协调人地关系,实现生态系统的健康稳定及人类生态福祉的实质提升。
过去,我国实施了一系列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整治修复多是针对单一要素、单一目标实施的部门性项目,系统性、整体性和综合性不够,制约了整治修复的效果。
特别是缺乏自然环境因素和人类社会要素的总体统筹,导致生态保护修复的空间布局与居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未能有效整合。
小流域综合治理应该由政府主导、统一规划,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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