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讨论稿)为加强和规范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岗位设定及岗位职责根据局工作需要,设定重要协调岗位和一般协助岗位两种。
重要协调岗位由单位与岗位本人签订3年以内劳动合同,一般协助岗位根据局工作需要灵活核定岗位人员,由单位与岗位本人签订短期劳动合同。
岗位实行双向选择,竞争上岗。
由岗位的科室负责人和岗位竞聘者分别提出岗位需求,说明竞争选择的理由和工作打算,最后由局班子研究决定岗位聘用人员。
(一)重要协调岗位(6个)1、名录库及综合专业协调岗岗位职责:负责民意调查、名录库建设、数据处理、网络信息管理、城乡划分等工作。
协助做好综合统计工作。
完成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2、能源及工业专业协调岗岗位职责:负责能源统计、开发区(试验区)统计、诚信企业创建工作。
协助做好工业统计工作。
完成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3、劳资及商贸专业协调岗岗位职责:负责劳动工资统计工作。
协助贸易外经、人口调查统计工作。
完成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4、房地产建筑业及投资专业协调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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