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人大工作中彰显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人民立场的思考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中强调:“要积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实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充分激发全体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深刻体现了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深刻揭示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人民立场。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
积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必须发挥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势功效,保证人民依法享有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确保党和国家在决策、执行、监督落实各个环节都能听到来自人民的声音。
一、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就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习近平总书记创造性提出的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理论和实践的重大创新成果。
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
我国宪法规定,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这从根本上明确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政治本质和发展方向。
宪法还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这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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