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县202x年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方案实施细则根据《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全面加强基层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的通知>的通知》《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更好的发展和壮大村集体经济,激励全县广大农村基层干部担当作为、狠抓落实,大力推动村集体经济持续壮大和良性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凤凰县202x年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方案》实施细则。
一、关于目标任务的考核(一)目标对象及范围:全县17个乡镇282个村(社区)。
(二)考核方式:按照月考核与年底考核相结合方式进行。
采取100分制,月考核占60%,年终考核占40%。
1.月考核标准:乡镇和村(社区)每月重点考核是否建立增收平台(项目)和已有项目的入账情况,按10分制计分。
(1)村级月考核:①村集体经济增收平台建设。
除县直相关部门建立的村集体经济增收平台外,建立1个以上增收项目(平台)且具有效运行痕迹的计5分(有平台计2分,运行良好计3分,否则不计分);②入账情况。
每月按时入账,账务清晰,没
预览阅读已结束,若您需要全文或代笔。
请点击👉 mooonya 👈联系老师
- 上一篇:202x年主题教育党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