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提升区域中心城市能级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强调,提升区域中心城市能级,坚持多中心、组团式发展,打造支撑全省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
这为我省进一步保持区域中心城市发展势头,实现全域协同联动、缩小地区差距,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奋力谱写四川发展新篇章提供了重要方向和基本遵循。
城市能级是评价一个城市发展水平和态势的重要衡量标准。
确定一个区域中心城市发展能级可通过城市经济功能、城市创新功能、城市开放功能、城市支撑体系等指标综合研判。
近年来,广东、湖北、江西、河南等省在提升区域中心城市能级方面形成了一些经验性的特征,包括:科学定位,结合全省发展战略及区域中心城市地方实际明确战略定位,如湛江市定位为“一核一带一区”战略中沿海经济带的“引领者”,宜昌市定位为长江中上游区域性中心城市、世界水电旅游名城,在此基础上制定中长期发展战略、强调发展责任、明确发展目标。
适度放权,探索经济区与行政区适度分离改革,适当扩大区域中心城市管理权限。
如湖北省将省直相关部门审批的土地、环评、规划等审批事项,下放或委托给襄阳市等,从而提高效率,激发地方发展活力。
同时赋予区域中心城市优先权,如江西省就明确在财政、金融、交通、人事制度、薪酬激励等方面给予赣州市先行先试的权限。
发挥优势,各区域中心城市放大自身优势,利用区位、交通、资源等优势,唱好优势优先重头戏,如芜湖、宁波、大连、青岛、九江、湛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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