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井镇“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倡导性标准为进一步深化“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专项行动,常态化整治滥办酒席、大操大办、天价彩礼、薄养厚葬、低俗婚闹、封建迷信等陈规陋习,逐步实现婚丧事宜规范化,特制定本倡导性标准。
一、操办范围婚事新办、丧事简办,乔迁、订婚、再婚、满月、生日、入伍、升学、谢师、祝寿、立碑、店铺开业等酒席一律不办。
一事只能有一个操办主体,不得一事多人办,一事多地办或化整为零,分散办酒。
二、婚事标准1.结婚酒席时间控制在1天,承办酒席一餐,单方置办桌数控制在20(200人)桌以内、双方合办的婚宴控制在30(300人)桌以内。
2.控制酒席价格标准,每桌控制在500元(含酒水和饮料)以内。
3.杜绝高价彩礼。
4.婚车不租借豪华车辆,严格控制车辆数量。
5.农村(除亲属外)“随礼”控制在100元以内。
6.一场婚礼燃放烟花爆竹不超过1000元,严禁在主干道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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