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注重”推动党员干部不越“戒”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指出,自202x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注重以“学纪”为基、以“知纪”为要、以“明纪”为方、以“守纪”为本,推动党员干部不越“戒”注重以“学纪”为基,做到学懂“戒律”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学纪”是前提,也是基础。
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坚持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举办专题读书研讨班,抓好以训助学。
要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坚持原原本本学、领悟要义学、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
要注重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充分发挥党校作用,将党纪学习教育融入日常各类培训,重点抓实新提拔干部、年轻干部、关键岗位干部等重点对象培训,让党规党纪入脑入心。
注重以“知纪”为要,做到心存“戒惧。
唯有知纪,方能守纪。
要通过党纪学习教育,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知道《条例》规定是什么,准确掌握“六项纪律”(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在脑海中建立严格的纪律意识,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的纪律规矩,做到学懂弄通、知行合一。
要注重学习教育效果,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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