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学习教育:“凿深井”方能“饮甘泉”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指出为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经党中央同意,自202x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广大党员干部要始终保持学习“在线”状态,以“凿井者,起于三寸之坎,以就万仞之深”的恒心,在理论学习、宣传贯彻、带头示范上下足“凿深井”功夫,切实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见行见效。
深凿“理论学习”之井,饮“新思想、新提法”之甘泉。
思想是行动的指南,理论是实践的基础。
学纪是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基本功”,也是知纪明纪的“主渠道”。
然而,部分党员干部法纪意识不强,错误地认为“面上过得去就行了”“私底下松一点没关系”…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凿“理论学习”之井,饮“新思想、新提法”之甘泉,以逐字逐句、逐章逐条、新旧对照的方式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一步明确哪些行为被允许、哪些行为被禁止,知道底线在哪里、红线在哪里、边界在哪里,不断增强纪律观念;同时,要坚持全面系统学、联系实际学,准确理解每一条规定的内容和作用,把学习《条例》与本单位实际结合起来,与自身分管工作结合起来,照例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防止学习简单化、片面化。
深凿“宣传贯彻”之井,饮“抓落实、励前行”之甘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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