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完善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形成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建设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重点是解决干部能下问题。
必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实事求是、公道正派,坚持人岗相适、人尽其才,坚持依法依规、积极稳妥,着力解决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促使领导干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推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地方县级以上党政机关的领导干部。
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参照本规定执行。
本规定主要规范对有关领导干部的组织调整。
涉及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党的纪律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第四条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既要严格执行干部到龄免职(退休)、任期届满离任等制度规定,又要加大问责追究、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等的工作力度。
第五条严格执行干部退休制度,干部达到任职年龄界限或
预览阅读已结束,若您需要全文或代笔。
请点击👉 mooonya 👈联系老师
- 上一篇:强化科技赋能助推人才振兴典型材料
- 下一篇:平安校园建设调研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