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出"反常"是正常写典型人物是媒体报道的“当家菜”。
如何写出“活生生”令人信服的典型人物?也是记者们经常探讨的一个问题。
其中有一个问题大家研讨得较热烈:写典型人物时一些被认为“反常”的情节能不能写?写了“非典型”一面是否会影响典型人物的形象?这是一个有意思、有意义的话题,今天我们就此探讨一番。
一、这些“反常”能不能写?请看两个实例:例1:湖南日报刊登的《武警警卫班,“韶山第九景”》一文,记述了守护毛泽东主席故居的武警战士群像。
这些常年在故居班站岗执勤的战士们,还赢得了“韶山八景”之外韶山第九景"的美誉。
在这篇稿子里写了“当初带着崇敬的心情加入故居警卫班的26岁战士吴聪,一度被“白天看游人,晚上看星星"的复杂心境困扰”的细节,对此有人曾觉得:对一个守护毛泽东主席故居的武警战士有这样的想法最好不写。
在他们看来,作为守护毛泽东主席故居的武警战士怎能有“白天看游人,晚上看星星”的怨言呢?写出来就“反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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