赓续“百年薪火”蹚出“共富新路中共中央近日印发《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和党史基本内容、党的历史结论、党的历史经验、伟大建党精神贯通起来,把党史学习教育同做好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党史观,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
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是一场醍醐灌顶、振聋发聩的思想洗礼,也是一场洗涤心灵、廓清迷雾的思想之旅。
回首百年征程,百年党史“薪火相传”,基层党组织要想让广大基层干部在党史学习教育中产生“沉浸感”,聚焦“内容精选”“形式讲解”“成果转化”三个维度,用传承百年的“薪火”,膛出乡村振兴的“共富新路”。
内容讲精选“新”,“理论学习”出“实招”,构建“人才雁阵”蹚出“共富新路”。
“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回顾历史,不是为了从成功中寻求慰藉,更不是为了躺在功劳簿上、为回避今天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寻找借口,而是为了总结历史经验、把握历史规律,增强开拓前进的勇气和力量”,学党史、用党史是广大党员干部的终身必修课,更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修课。
基层党组织要想上好这堂“理论课”,就要在党史学习教育的内容上推陈出新,要深入浅出地“讲理论”、细致入微地“剖案例”、鞭辟入里地“悟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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