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坦尼克号”海难悲剧的教训“泰坦尼克号”是当时世界上体积最庞大、设施最奢华的英国皇家邮轮,号称“永不沉没”。
1912年4月10日,“泰坦尼克号”处女航行,从英国南安普敦出发驶往美国纽约。
4月14日23时40分,行驶至北大西洋纽芬兰附近海域时撞上冰山,4月15日2时20分,船体断裂后完全沉没。
船上共有2200余名乘客及船员,仅700余人生还,1500余人遇难,是20世纪最严重的海难之一。
“泰坦尼克号”沉船震惊了全球,警醒世人重视海上航行安全和公众风险意识。
风险意识缺乏,忽视海冰警告4月14日22时55分,“加州人号”在“泰坦尼克号”以北的海域抛锚过夜,并向附近的所有航行船只发出遭遇冰山的警告。
事实上,当天“泰坦尼克号”多次收到来自其他船只的海冰警告,包括“波罗的海号”“美洲号”“加州人号”等。
针对海冰风险警告,船长史密斯为了创造从英国到美国纽约最快的航行记录,仅是吩咐瞭望台要多加注意,船只依然保持最高航速航行。
23时39分,当瞭望员发现行进前方的冰山,距离仅约450米,船只减速、立即调转方向、试图绕行冰山等一系列操作都为时晚矣。
瞭望员发出冰山警告37秒后,“泰坦尼克号”右舷撞上了冰山,剧烈擦撞造成船体右侧吃水线以下多处开口,冰冷海水瞬间涌入船体,16个水密隔舱中的5个进水。
而“泰坦尼克号”设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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