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责任书为认真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立足教育,着眼防范;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完成202x年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范围1.局党组书记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
2.局党组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3.局机关党委书记是局机关党委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局属各支部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
4.局属各党支部书记是局属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本支部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
5.局属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是本股室、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本股室、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
二、责任内容1.坚决维护《党章》权威性和严肃性,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学习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x届x次全会、市纪委x届x次全会、区纪委x届x次全会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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