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发言材料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
作为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树立法治思维是必不可少的基本素质,必须坚持将法律作为判断是非和处理事务的准绳,要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坚韧和执着,继续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场攻坚战、持久战,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以法治思想推动纪检监察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法治原则,强化不敢腐的震慑能否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是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反腐败斗争的必然要求。
党中央持续纠治执法司法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表明了对腐败现象依纪依法坚决查处的鲜明态度,为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提供了法治遵循。
严格执法强调有贪肃贪、有腐反腐,这符合惩恶扬善的法律本质,有利于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坚持严格执法的法治特点就在于让腐败无特权,让反腐无禁区,要不断加强反腐败职能部门的执法办案力度,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坚定不移“打虎”“拍蝇”,使法律的公平、公正和刚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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