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常态化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建议近年来,在市区两级政府及市直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创城”活动克服了各种困难和矛盾,在加快城市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综合管理水平等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连续三届摘得全国文明城市的桂冠,实现省级及以上文明城区(县城)全覆盖。
一、基本情况(一)创城管理体制逐步深化。
在组织保障上,202x年3月成立由市委和市政府主要领导分别担任双组长,分管副市长担任常务副组长,37个部门及区主要领导作为成员的城市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城市管理工作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监督检查;在统筹协调上,制定城市治理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建立分层会议议事制度,发挥城市治理领导小组的的宏观把握、协调指挥、检查监督、综合议事等作用;在督导机制上,强化奖惩措施,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目标和责任,强化了监督考核,将城市管理工作纳入各部门的综合目标考评内容。
(二)基础设施配套日益完善。
一是坚持精管善治理念,保持流动摊贩、楼顶广告、陈旧横幅动态清零,推进三明中心城区城市道路交通堵点治理“百日攻坚大会战”,进一步补齐道路交通管理“短板”,重点实施徐新路延伸段道路工程、东安路延伸段道路工程等10个项目。
二是全域系统化推动精细化管理工作。
打造主次干道精细化管理、生活垃圾分类、背街小巷环境整治等9大类示范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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